為認真貫徹落實《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第26號令)要求,進一步加強對全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的管理,提高評標專家隊伍的整體素質,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對《廣西壯族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形成了修訂征求意見稿(詳見附件1),現面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以單位名義提出意見的,請填寫《意見反饋表》(詳見附件2)并加蓋單位公章,于2025年5月12日前將修改意見建議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至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工作郵箱。
聯系人:孫忠明;聯系電話:0771-2260298;工作郵箱:zjtjzc@www.91ex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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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廣西壯族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評標
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
2. 意見反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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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4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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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
工程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
(修訂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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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全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的管理,確保評標活動公平、公正,提高評標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等七部委第12號令)、《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第26號令),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規制度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主體行為的若干意見》(發改法規規〔2022〕1117號)等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評標專家,是指在房屋市政工程領域有較高理論水平和豐富實踐經驗,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并經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聘任入選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庫,以獨立身份為招標人提供評標服務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業人員。
本辦法所稱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庫,是廣西公共資源交易綜合評標專家庫的組成部分。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庫由各市、縣(市、區)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子庫(以下簡稱評標專家子庫)組成。評標專家應結合工作所在地選擇進入各市、縣(市、區)評標專家子庫。
本辦法所稱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以下簡稱平臺系統),是自治區本級及各市、縣(市、區)用于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實行公共資源交易和服務的平臺。
第三條 評標專家的入庫、日常管理、出庫,以及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庫的組建、使用、管理等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是廣西公共資源交易綜合評標專家庫的管理部門。
第五條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是評標專家及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庫的管理和監督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全區評標專家的資格認定、聘任、解聘;
(二)負責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庫的組建;
(三)負責指導和監督各市、縣(市、區)評標專家子庫的使用和管理;
(四)負責所監管項目評標專家的動態考核;
(五)負責指導和實施評標專家繼續教育;
(六)負責指導和監督各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查處評標專家在房屋市政工程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第六條 各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及評標專家子庫的日常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本地區評標專家子庫的評標專家資格初審;
(二)負責本地區評標專家子庫的評標專家入庫、續聘初審及個人信息變更審查;
(三)負責所監管項目評標專家的動態考核,以及本地區評標專家子庫評標專家的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并于每半年向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報送本地區評標專家子庫評標專家的考核情況;
(四)負責本地區評標專家子庫評標專家行為的記錄與管理,配合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做好評標專家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本地區評標專家子庫評標專家的繼續教育(每年不少于一次);
(六)負責依法查處所監管項目評標專家在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并及時報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如果被查處的評標專家屬于外地評標專家子庫,應及時將查處結果移送至該評標專家所屬子庫的管理單位。
第二章 ?評標專家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評標專家享有下列權利:
(一)接受招標人聘請,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
(二)依法對投標文件進行獨立評審,提出評審意見,不受任何單位或個人的干預;
(三)接受參與評標的合法勞務報酬;
(四)對評標專家管理提出意見和建議;
(五)對評標結果有不同意見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其不同意見和理由,評標報告應當注明該不同意見;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八條 評標專家負有下列義務:
(一)按時參加評標活動,嚴格遵守評標紀律及現場管理制度,不得私下接觸投標人,不得收受投標人、中介人、其他利害關系人的財物或給予的其他好處;
(二)評標專家存在法定回避情形時,應主動提出回避;
(三)依據法律、法規及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評標,客觀公正地對投標文件提出評審意見,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
(四)按要求參加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牽頭部門組織的繼續教育培訓與考核;
(五)主動接受、協助、配合有關行政監督部門開展的監督、檢查、調查等工作,及時向行政監督部門反映或舉報評標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規或不正當行為;
(六)協助、配合招標人和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處理異議、投訴、申訴、復議和訴訟等事項,按規定程序復核、糾正評標報告中的錯誤;
(七)如實填報個人基本信息,當工作單位、回避單位、專業技術職稱、執業資格證書和聯系方式、地址等信息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在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管理系統更新相關信息;
(八)不得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在評標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以及評標委員會成員身份、評標項目等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
(九)不得故意拖延時間或者敷衍塞責隨意評標,不得在合法的評標勞務報酬之外額外索取、接受報酬或者其他好處;
(十)不得建立或加入可能影響公正評標的微信群、QQ群等網絡通訊群組;
(十一)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九條 評標專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并應及時主動提出回避:
(一)是投標人在職(聘用)人員或者投標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
(二)作為項目主管部門或者項目行政監督部門人員;
(三)與投標人有經濟利益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投標公正評審的人員;
(四)為招標項目提供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工程咨詢、全過程工程咨詢、檢測、造價咨詢(編制、審核)、招標代理(抽取專家)等服務的單位在職(聘用)人員;
(五)在招標人單位任職的評標專家(招標人代表除外);
(六)2年內在投標人單位任職或擔任顧問或退休不滿3年(含3年)的人員;
(七)現任職(聘用)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與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同一人的情形;
(八)現任職(聘用)單位與投標人是上(下)級管理或控股(被控股)關系;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評標委員會成員有上述規定情形之一的,應主動申請回避;不主動申請回避的,招標人或者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一經發現,應立即終止其評標活動;已完成評審的,該評標專家作出的評審結論無效。
第十條 評標專家在一段時間內不能參與評標活動的,應及時通過評標專家庫管理系統請假。評標專家在請假期間仍應遵守評標專家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第三章 ?評標專家選聘
第十一條 評標專家實行“公開征集、嚴格考核、擇優入庫、動態管理”的原則。評標專家庫的組建工作應當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評標專家應依法、獨立、客觀、公正、誠實、廉潔地履行評標職責。
第十二條 申請進入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庫的專業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滿足下列專業技術職稱條件之一:
1. 從事相關領域工作滿8年且具有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2. 從事相關領域工作滿10年且取得工程類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滿5年;
3. 取得工程類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滿5年,并具備國家注冊的工程類執業一級注冊師(二級注冊建筑師除外)或不分級的注冊師;
本條所稱國家注冊的工程類執業一級注冊師或不分級的注冊師為一級注冊建造師、注冊城鄉規劃師、注冊監理工程師、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一級注冊建筑師、二級注冊建筑師、注冊設備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或注冊電氣工程師等其中之一的執業資格。
本條所稱的工程類職稱包括工民建工程師、建筑工程師、建筑設計工程師、建筑施工工程師、測量工程師、工程地質勘察工程師、建筑預算工程師、建筑管理工程師、道路與橋梁工程師、土木工程工程師、市政工程師、公路工程師、土建工程師、土建結構工程師、造價工程師、建筑監理工程師、路橋工程師、電氣工程師、電氣設備工程師、消防水電工程師、給排水工程師、建筑水電安裝工程師等。
(二)遵紀守法,熟悉國家、自治區有關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政策,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有與所申請專業相符的能力,且熟練掌握電子化評標技能。
(四)具備參加評標工作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
(五)年齡在68周歲(含)以下,身體健康,且能勝任評標工作。
(六)未受過刑事處罰,未被開除公職,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未曾因在招標、評標以及其他與招標投標有關活動中從事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紀律處分。
(七)未被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取消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資格。
第十三條 專業人員實行個人申請和單位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入選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庫。申請入庫的專業人員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根據需要發布評標專家報名的信息或直接向擬邀請專家所在單位發出邀請函;
(二)在個人申請和單位推薦的基礎上,申請人登錄“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培訓中心”(廣西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網站進行網上報名;
(三)各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按規定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進行復審,通過復審的申請人獲得考試資格;經考試合格的申請人由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認定為評標專家并頒發評標專家電子證書;
(四)評標專家根據國家統一的評標專家分類標準自行填報相關信息至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庫,通過入庫審核后納入廣西公共資源交易綜合評標專家庫管理;
(五)新取得評標專家資格人員和跨市轉評標專家子庫人員須完成當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培訓后方可辦理入庫,每位評標專家只能入選一個評標專家子庫。
第十四條 評標專家在進入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庫前應簽署《評標專家承諾書》(詳見附件1)。評標專家應根據自身專業能力選擇評標專業,選擇的評標專業應與本人所學專業、職稱證專業或者執業資格范圍等相符合。首次申請入選廣西房屋市政評標專家庫的評標專家最多可填報2個二級專業類別中的4個三級專業類別;年度考核優秀的評標專家可申請增加1個二級專業類別中的1個三級專業類別,最多增加不超過2個二級專業類別中的4個三級專業類別;續聘評標專家可保留原選擇評標專業類別。
第十五條評標專家聯系方式、工作單位名稱及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回避單位名稱及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地址等基本信息發生變化時,個人應及時登錄廣西房屋市政評標專家管理系統進行更新。
評標專家專業技術職稱、執業資格等證明評標專家能力和可能影響評標專業的信息發生變化或需增加相關專業的,應及時登錄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管理系統報各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
第十六條 評標專家每任聘期三年,聘期起止時間以評標專家電子證書日期為準,聘期屆滿自動解除聘任關系。評標專家可在聘期屆滿前90日內,登錄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管理系統提交續聘申請,由各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進行續聘初審,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進行復審,復審通過的予以續聘。
第十七條 評標專家續聘審核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過:
(一)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條件的;
(二)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遞交續聘申請的;
(三)聘期內參加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舉辦的繼續教育連續兩年考試不合格的。
第四章 ?評標專家庫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八條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組建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管理系統,建立評標專家電子檔案,實行一人一檔管理,歸集評標專家的基本信息、申請、培訓、考試、考核、評標、誠信記錄等,并進行動態更新。
第十九條 全區依法必須招標的房屋市政工程項目的評標專家,應通過隨機抽取和語音自動通知系統從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庫中抽取和通知。
技術復雜、專業性強或者國家有特殊要求應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的評標專家難以勝任評標工作的,招標人可以依法直接確定評標專家,并書面向負責監督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告;所邀請的專家為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庫以外的專家,應滿足相關專業領域從業滿8年且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和本辦法第十二條除第(一)項外規定的條件。
除遠程異地評標外,原則上不應跨市抽取評標專家;遠程異地評標項目,原則上按照廣西房屋市政工程遠程異地評標管理辦法規定抽取評標專家。
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貸款(資金提供)方對確定評標專家有不同規定的,可以適用其規定。
法律法規規章對于評標專家確定方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條 評標委員會成員抽取結果歸入評標專家檔案(含電子檔案)予以保存。
評標專家名單在評標專家報到截止時間后方可解封(密)。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名單在發布中標結果公告前應保密,任何人不得通過任何渠道,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透露被抽中的評標專家信息。
第二十一條 招標人或者招標代理機構在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庫抽取評標專家,應按有關規定或工作要求在平臺系統提供相關材料,向負責監督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交抽取申請,原則上應選擇評標專家專業分類標準三級類別,審核通過后在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庫隨機抽取。
評標專家原則上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后抽取。特殊情況經負責監督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批準后,可以適當提前抽取。
第二十二條 評標專家在確認參加評標后因故不能參加評標的,應在確認參加評標后30分鐘內向當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請假。自抽取通知要求到達時間起遲到超過30分鐘的,視同放棄此次評標資格。經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員確認,項目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同意后,補充抽取評標專家。
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非因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規定的事由,不得隨意更換依法確定的評標委員會成員。
第二十三條 評標專家參與評標前應按有關規定或工作要求向項目評標所在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供證明材料,如無法提供上述材料的,視同放棄此次評標資格。
第二十四條 隨機抽取所需專業的評標專家數量應不少于需要抽取數量的10倍。如果本地區評標專家子庫符合要求的評標專家人數不足需要抽取人數10倍的,應申請到所在地的上一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評標或者采取遠程異地評標方式抽取副場符合條件的評標專家。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項目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確認后,可通過評標專家抽取系統隨機抽取評標專家進行更換:
(一)已抽取的評標專家需要回避的;
(二)已抽取的評標專家因健康或其他原因未能參加評標活動或者擅離職守或者無法勝任評標工作的;
(三)已抽取的評標專家經確認遲到30分鐘(自抽取通知要求到達時間起算)以上的;
(四)已抽取的評標專家無法按有關規定或工作要求向項目評標所在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供證明材料的;
(五)評標專家不遵守評標紀律,被項目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終止評標活動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被更換的評標專家已作出的評審結論無效,由更換后的評標專家重新進行評審。無法及時補足專家的,經項目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同意后應立即停止評標工作,妥善保存投標文件,依法重新組建評標委員會進行評標。
第二十六條 招標人應選派或者委托責任心強、熟悉業務、公道正派的人員作為招標人代表參加評標,并遵守利益沖突回避原則。
招標人派出代表參加評標的,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本單位或其上、下級部門(單位)在職人員;
(二)能夠公正、誠實、廉潔、認真地履行職責,自覺接受監督;
(三)熟悉招標投標法律法規和相關業務知識;
(四)具有從事相關專業領域工作經驗,具備與評標工程技術要求相當條件和能力水平;
(五)未曾因在招標、評標以及其他與招標投標有關活動中從事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紀律處分;
(六)未受過刑事處罰;
(七)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招標人代表人數不得超過評標委員會總人數的三分之一。依法必須招標的房屋市政工程項目,招標人無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時,可委托在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庫內的評標專家擔任招標人代表或從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庫隨機抽取評標專家參加評標。招標人不得委托處于暫停評標資格期間的評標專家擔任招標人代表。
第二十七條 招標人派出招標人代表進入評標委員會的,應按有關規定或工作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原則上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應于項目開標至少1個工作日前通過平臺系統將相關材料推送至項目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存檔備查。
第二十八條 招標人代表在進入評標室前,應按有關規定或工作要求將相關材料交由監督人員或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現場工作人員查驗。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招標人代表不得參與評標,招標人應及時從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庫隨機補抽評標專家予以更換。
招標人代表與抽取的評標專家原則上應在不同評標室評標,招標人代表不得擔任評標委員會組長。
第二十九條 招標人經核查認為對評標結果異議成立的,經項目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確認,可以組織原評標委員會復核。復核范圍限于所申請的事項,招標文件主觀類評審事項原則上不予復核。
第三十條 評標專家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評標專家庫的管理部門可暫停其評標資格,待前述程序完結,再根據調查結果作出處理決定。
第五章 ?評標專家履職管理
第三十一條 評標專家考核分為動態考核、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周期均為1個自然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周期屆滿,評標專家年度計分清零(已生效的暫停評標資格決定仍繼續執行)。評標專家可以通過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管理系統查詢本人計分情況。
動態考核采用扣分制,實行“一標一評”。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項目監管人員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員分別根據《廣西房屋市政評標專家庫專家動態考核評價表》(詳見附件2、附件3)進行考核。遠程異地評標項目的副場評標專家考核由主場的項目監管人員與副場的現場管理人員共同考核計分。
日常考核由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日常管理中,根據《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庫專家日常考核評價表》(詳見附件4)對評標專家進行考核。
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類。評標專家在一個考核周期內動態考核、日常考核未被扣分,繼續教育考核分數均為90分及以上,年度考核結果可以認定為優秀;評標專家在一個考核周期內動態考核、日常考核累計扣分滿30分或累計暫停9個月及以上或一次性被扣20分的,年度考核結果認定為不合格;評標專家在一個考核周期內的其他情形,年度考核結果可以認定為合格。
各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每年1月份統計分析轄區內評標專家上一年度參與評標次數、動態考核、日常考核、表彰獎勵等情況,對年度考核結果進行分類標記,并計入評標專家電子檔案。
第三十二條 評標專家在一個考核周期內,累計扣滿15分的,在全區暫停3個月評標資格;累計扣滿20分的,在全區暫停6個月評標資格;累計扣滿30分或累計暫停9個月及以上或一次性被扣20分的,年度考核不合格并視情節依法取消其評標專家資格。
第三十三條 評標專家一次評標過程中存在兩個及以上違法違規行為的,應分別作出處理決定,并累計扣分分值。評標專家被依法取消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資格的,不再進行計分處理。
第三十四條 考核計分由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作出考核結果后5個工作日內錄入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管理系統,評標專家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有權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核,考核單位應自收到異議后30日內核實有關情況并作出答復。評標專家申請復核及答復期間,其評標資格處于暫停狀態。評標專家申訴成立的,其評標資格自考核單位答復之日起恢復至正常狀態。
第三十五條 評標專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與其解除聘任關系,調整出庫,并通報入庫推薦單位,一年內不得申請入庫。
第三十六條對于入庫后不再具備《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不再符合本辦法第十二條的入庫具體標準,或者存在《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情形的評標專家,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在發現有關情形后30日內與其解除聘任關系,調整出庫,并通報入庫推薦單位。
第三十七條 評標專家有下列原因之一,可由本人申請自愿退出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庫: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勝任評標工作的;
(二)因階段性工作繁忙或工作調動,不再適宜擔任評標專家的;
(三)本人不愿意再擔任評標專家的。
評標專家自愿退出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庫的,應當向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提出書面申請。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收到申請后,停止抽取該評標專家參加評標,在10日內與其解除聘任關系,并調整出庫。
第三十八條 招標人代表參與評標活動的,應當遵守本辦法規定。
招標人代表為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庫內評標專家,在評標活動中出現違法違規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本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理;處于暫停評標資格期間的,不得接受招標人委托擔任招標人代表。
招標人代表為非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庫內評標專家的,在評標活動中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項目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應通知推薦單位,涉嫌違紀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九條 招標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機構違法組建評標委員會,或者違法確定、更換評標委員會成員的,評標結論無效,并依法進行處理或行政處罰。
第四十條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評標專家評標活動依法實施監督,嚴肅查處評標專家違法違規行為,并通報評標專家庫管理單位、評標專家入庫推薦單位,不得簡單以暫停或者取消評標專家資格代替行政處罰;暫停或者取消評標專家資格的決定應當公開,強化社會監督;涉嫌違紀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一條 評標專家對評標行為終身負責,不因退休或者與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解除聘任關系等免予追責。
第四十二條 招標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機構應當根據項目類型及實際工作量向評標專家支付勞務報酬。工作時間在3小時以內(含3小時)的,每人每次評標勞務報酬一般不低于400元;超過3小時每小時增加100元,超出時間30分鐘以上不滿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超出時間不滿30分鐘的按50元支付。特殊項目或者技術要求特別復雜項目,招標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機構根據評標工作實際情況適當提高。
工作時間是指評標開始時間至完成評標報告簽署的實際耗時。評標專家已抵達評標地點但評標工作因非個人原因取消的,不支付勞務報酬,招標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機構可給予不高于200元的誤工補助。抽取異地評標專家參加評標的,交通費、住宿費等實際發生費用可參照招標人執行的差旅管理辦法相應標準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機構憑據報銷。
評標專家勞務報酬原則上以人民幣為結算單位,采取以銀行轉賬等非現金方式在項目評標活動結束后進行支付,原則上不能超過30日。
國家相關行政監督部門、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對評標勞務報酬標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評標專家在評標活動中有違法違規行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 本辦法由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自2025年 月 日起施行。《廣西壯族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桂建管〔2016〕116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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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公平、公正、科學、擇優的評標原則,樹立評標專家誠實守信的形象,本人作出以下承諾:
一、本人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能夠認真、公正、誠實、廉潔地履行職責;
二、本人符合評標專家的入庫條件要求,所提交的信息,均合法、真實、準確、有效,無任何偽造、修改、虛假成分,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三、本人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申請加入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庫,沒有通過打招呼或行賄等不正當手段違規入庫;
四、本人將嚴格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客觀公正地履行評標專家義務,遵守評標工作紀律,維護評標秩序;
五、如存在法定回避的情形,本人將主動依法依規進行回避;
六、本人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未受過刑事處罰,未曾因在招標、評標以及其他與招標投標有關活動中從事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紀律處分;
七、本人沒有被開除公職或被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取消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資格;
八、本人能夠按時參加評標工作,依法依規獨立提出意見,對所提出的評標意見承擔個人責任;
九、本人能夠熟練掌握電子化評標技能獨立完成評標工作;
十、當本人的工作單位、回避單位、專業技術職稱、執業資格證書和聯系方式、地址等信息發生變化時,本人將及時在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管理系統中更新相關信息;
十一、本人承諾不私下接觸投標人,不收受投標人、中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的財物或給予的其他好處,不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在評標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以及評標委員會成員身份、評標項目等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
十二、本人承諾不建立或加入可能影響公正評標的微信群、QQ群等網絡通訊群組,不在投標人和其他專家之間充當“掮客”,通過權力尋租獲得非法利益;
十三、本人不以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庫評標專家名義從事有損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庫和評標專家形象的活動;
十四、對評標過程中的違法、違規或不正當行為,及時向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牽頭部門反映或舉報,并主動接受、協助、配合有關行政監督部門開展的監督、檢查、調查等工作;
十五、自愿接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牽頭部門的依法監督和管理;對評標專家考核結果如有異議,按照規定期限和途徑提出復核申請,提供相關證據,配合考核單位的調查;
十六、本人身體健康,可以參加評標活動,自同意參加評標到評標活動結束期間,如因本人身體原因突發疾病或出現意外事件導致傷亡的,相關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本人專此鄭重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自愿接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牽頭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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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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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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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庫專家
動態考核評價表
(行政監督部門用表)
項目名稱:??????????????????????? 評標時間:
被考核評標專家姓名:????????????????? 考核人及考核時間:
評價????????指標 |
評價內容 |
考核 情況 |
扣分值 |
評審????????紀律 |
評標過程中故意拖延評審時間,經提示而拒不改正的。 |
有?無? |
5 |
評標過程中催促、干擾其他評標專家獨立評標的。 |
有?無? |
5 | |
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發表誘導性意見、授意或強迫其他評標專家給特定投標人進行傾向性打分的。 |
有?無? |
20 | |
委托他人代替評標或者委托他人代替在評審報告上簽字(簽章)的。 |
有?無? |
20 | |
暗示或者誘導投標人作出澄清、說明或者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等影響公正評標的。 |
有?無? |
20 | |
評標計分匯總計算后對主觀分值進行調整導致改變評標結果的。 |
有?無? |
20 | |
擅自將與評標有關的文件帶離評標現場,或者用記錄、摘抄、夾帶與評標有關的內容并帶離評標現場的。 |
有?無? |
20 | |
其他不服從行政監督部門和現場工作人員管理的情形。 |
有?無? |
10-20 | |
職業???????道德 |
未認真對評標結果進行復核的。 |
有?無? |
5 |
未按要求填寫評標報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未如實記錄否決投標的理由、未如實記錄評標過程中表決或爭議等內容、未在評標報告中記錄投標文件中存在的明顯雷同現象或投標人有明顯不正當或惡意串通等違規行為的。 |
有?無? |
5-10 | |
未完整提交評審報告的。 |
有?無? |
10 | |
拒絕在評標報告上簽字(簽章)且無書面陳述理由的。 |
有?無? |
15 | |
發現評審中的錯誤不予以糾正更改的。 |
有?無? |
10 | |
經大數據分析,評分畸高或畸低,被判定為異常評標行為的。 |
有?無? |
10 | |
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已按當地標準支付評標勞務報酬,仍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額外索取費用或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的。 |
有?無? |
10 | |
敷衍塞責隨意評標。 |
有?無? |
10 | |
到達評標現場后,以項目復雜,或者工作量大等其他理由拒絕參與評標的。 |
有?無? |
10 | |
不配合有關行政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和調查取證的。 |
有?無? |
10 | |
應當回避而未主動回避的。 |
有?無? |
20 | |
未按招標文件或者資格審查文件規定的評審標準和方法評審的。 |
有?無? |
20 | |
私下接觸投標人的。 |
有?無? |
20 | |
收受投標人、中介人、其他利害關系人的財物或給予的其他好處的。 |
有?無? |
20 | |
向招標人征詢確定中標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標人的要求。 |
有?無? |
20 | |
無故拒絕參加重新評審。 |
有?無? |
20 | |
向他人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在評標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以及評標委員會成員身份、評標項目等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 |
有?無? |
20 | |
在有關部門處理投訴、查辦案件調查有關情況時,提供虛假情況或者作偽證的。 |
有?無? |
20 | |
業務??????能力 |
對參加評標的專業不熟悉,市場行情不了解,專業技能不能滿足評標需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對評標系統操作不熟練,不能獨立參與評標的;對相關法律法規不熟悉,業務能力欠缺,影響評標工作進程的。 |
有?無? |
5 |
不熟悉招投標法律法規評審導致評標結果錯誤的。 |
有?無? |
10 | |
在評標過程中因評標專家個人操作失誤的,或者因評標專家個人原因導致重新評審的。 |
有?無? |
10 | |
存在工作失誤影響評標工作正常開展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評標活動產生異議、投訴、舉報,經核查發現評標專家評標結果存在遺漏或錯誤,積極配合進行復審、補充或糾正,評標結果未改變的。 |
有?無? |
10 | |
對投標文件未依法進行評審的。 |
有?無? |
10 | |
對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方案無法做出正確判斷的。 |
有?無? |
10 | |
應當發現而未發現投標文件重大偏差,影響評標評審結果。 |
有?無? |
15 | |
應發現而未發現圍標串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 |
有?無? |
20 | |
對依法應否決的投標不提出否決意見。 |
有?無? |
20 | |
將不應否決的投標文件判定為無效標的。 |
有?無? |
20 | |
評標活動產生異議、投訴、舉報,經核查發現評標專家評標結果存在錯誤或者評標行為違法違規,且造成評標結果改變的。 |
有?無? |
20 | |
其他不客觀、不公正履行職務、違法違規的行為。 |
有?無? |
5-20 |
備注:評標委員會中招標人代表是在庫專家的按照考核評價表進行考核。
附件3
?
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庫專家
動態考核評價表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用表)
項目名稱:?????????????????????? ??? ?評標時間:
被考核評標專家姓名:????????????????? 考核人及考核時間:
評價????????指標 |
評價內容 |
考核 |
扣分值 |
出勤??????情況 |
參加評標遲到15分鐘以內的。 |
有?無? |
3 |
確認參加評標后不參加評標,且未在確認參加評標后30分鐘內請假的。 |
有?無? |
5 | |
參加評標遲到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 |
有?無? |
5 | |
參加評標遲到30分鐘以上的。 |
有?無? |
10 | |
評審????????紀律 ? |
因評標專家不及時更新工作單位、回避單位、專業技術職稱、執業資格證書和聯系方式、地址等信息導致影響評標的。 |
有?無? |
3 |
未按要求攜帶有效CA數字證書或者身份證參加評標的。 |
有?無? |
5 | |
評標過程中故意拖延評審時間的,經提醒拒不改正。 |
有?無? |
5 | |
在電子評標過程中因不能熟練操作計算機而影響正常評標的。 |
有?無? |
5 | |
評標過程中抽煙、吵鬧或存在其他不文明不規范行為的。 |
有?無? |
5 | |
影響評標活動正常開展且拒不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的。 |
有?無? |
10 | |
有過激行為或飲酒后參加評標的。 |
有?無? |
10 | |
未經行政監督部門和現場工作人員許可,擅自進入其他正在使用的評標室、離開評標區或者早退的。 |
有?無? |
10 | |
攜帶通訊工具進入評標場所的。 |
有?無? |
20 | |
私自將有關評標材料攜帶出評標現場的。 |
有?無? |
20 | |
其他違反現場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為。 |
有?無? |
5-20 |
備注:評標委員會中招標人代表是在庫專家的按照考核評價表進行考核。
附件4
?
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庫專家
日常考核評價表
被考核評標專家姓名:????????????????? 考核人及考核時間:
評價????????指標 |
考核內容 |
考核 情況 |
分值 |
職業道德 |
評標專家個人信息發生變化未在30日內在廣西房屋市政工程評標專家管理系統中辦理變更。 |
有?無? |
-10 |
無故不參加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牽頭部門組織的會議或繼續教育培訓的。 |
有?無? |
-20 | |
評標專家資格暫停期間,繼續以評標專家身份接受邀請參加評標的。 |
有?無? |
-20 | |
組建或加入可能影響公正評標的微信群、QQ群等網絡通訊群組等,為投標人參與投標或其他評標專家參與評標提供便利的。 |
有?無? |
-20 | |
不配合有關行政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和調查取證的。 |
有?無? |
-10 | |
在有關部門處理投訴、查辦案件調查有關情況時,提供虛假情況或者作偽證的。 |
有?無? |
-20 | |
業務能力 |
各級抽查、檢查、備案中發現評標報告的編寫不認真或內容不完整的。 |
有?無? |
-10 |
各級抽查、檢查、備案中發現評標專家出現評標結果存在遺漏或錯誤,可以采取補救措施予以糾正,不影響中標結果的。 |
有?無? |
-10 | |
各級抽查、檢查、備案中發現評標專家評標結果存在錯誤或者評標行為違法違規,且造成評標結果改變的。 |
有?無? |
-20 | |
各級抽查、檢查、備案中發現評標專家未按招標文件或者資格審查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進行評標,無法采取補救措施予以糾正,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
有?無? |
-20 | |
加分項目 |
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評標情況進行調查的。 |
有?無? |
+5 |
非評標委員會評審錯誤的原因,積極配合參加重新評審的。 |
有?無? |
+5 | |
在評標中發現投標文件存在串通投標情形,以書面形式向監督部門報告,經查證屬實的。 |
有?無? |
+5 | |
其他配合監督管理部門工作的情形。 |
有?無? |
+5 | |
主動向招投標監管機構反映評標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且被查證屬實的。 |
有?無? |
+10 | |
向相關監督管理部門書面提出有關招投標工作的合理化建議或意見,被采納的。 |
有?無? |
+10 | |
以評標專家身份受到市級以上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通報表彰的。 |
有?無? |
+10 |
備注:考核周期內獎勵加分可沖抵同一周期扣分值(已暫停、或取消資格的除外)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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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反饋表
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人及聯系電話:
序號 |
單位名稱 |
條款號 |
原文內容 |
修改意見 |
修改理由和依據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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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⒈ 一條意見請填寫一行,勿將所有意見填入同一行;
⒉ 郵件名稱格式:(單位名稱)關于《廣西壯族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評標專家和評標專
家庫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的意見;
⒊ 電子版請發送至工作郵箱:zjtjzc@www.91ex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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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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