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工作安排,2024年12月16—21日,我廳組織開展了2024年第四次全區建筑市場暨建筑工程質量安全層級監督檢查。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檢查總體情況
本次檢查嚴格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原則開展,檢查范圍覆蓋14個設區市及其所轄的18個縣(市、區),共隨機抽檢在建項目47個,涉及43家建設單位、42家施工單位和40家監理單位,共發出隱患整改建議書32份、停工整改建議書11份。受檢項目中有7個為國務院2024年度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項目,經“回頭看”檢查,現場安全隱患基本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國務院2024年度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發現問題隱患整改工作的通知》(桂安委辦〔2024〕115號)要求整改和消除。各檢查小組根據檢查方案在受檢的設區市或在建項目施工現場召開了情況反饋會,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了詳細反饋和說明。
本次檢查對受檢地區建筑市場行為、工程質量安全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了檢查。從檢查情況看,各地能夠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有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全國、全區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認真部署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及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持續開展深基坑、腳手架、高支模、起重機械設備、有限空間作業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以下簡稱危大工程)安全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和高處墜落等事故高發類型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筑市場、質量安全監管和監督檢查得到進一步加強,所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等級生產安全事故和中小學生溺水事故,未接到食品安全中毒情況報告,全區安全生產形勢平穩。大部分受檢工程能夠遵守基本建設程序,信息化建設、標準化建設有序推進,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工程實體質量和施工安全整體受控。
二、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檢查發現,少數受檢工程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主要管理人員不到位履職或到崗率低,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未落實;對危大工程辨識不清,對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不熟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未落到實處;臨邊、洞口防護措施缺失或防護不到位,未認真汲取高處墜落等高發類型事故教訓。少數項目農民工工資線上代發率較低,工人工資計酬方式與勞動合同約定不符,項目經理及勞資員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不熟悉,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管理不到位,需要各地、各企業高度重視,舉一反三進行整改并進一步加強有關工作。
(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監管方面。少數地區未對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開展監督檢查、無監督抽測專項費用,或監督評價開展率、人均監督評價次數較低;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涉假專項治理工作有待加強;對未辦理施工許可即開工建設、“三包一靠”等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還較弱,處罰率低。
(二)建筑市場行為方面。一是部分項目建設單位未能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存在未取得施工許可證違規提前開工現象。二是部分項目建設單位未能按施工合同約定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費、工程款和檢測費。三是部分項目未按規定在合同中明確安全文明措施費計取和支付方式。四是少數項目涉嫌違法發包分包,如某項目建設單位將人防工程分解發包,某項目建設單位將已簽訂的施工合同范圍內的人防工程另行發包,某項目樁基施工由分包單位再分包。
(三)項目管理人員履職方面。一是部分建設單位未按照要求設立專門質量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專職質量安全管理人員,履行工程質量安全首要責任。二是部分工程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施工員等主要管理人員未到崗履職或到崗率低,如某項目,現場檢查時項目報建的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量員等項目管理人員未到場履職。三是培訓學習不到位,施工管理人員不熟悉“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宣傳貫徹和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內容,特別是我廳第四次層級監督檢查時實施“回頭看”的某項目施工單位,該公司項目經理未認真落實國務院2024年度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發現問題隱患整改工作,經詢問,仍然對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和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不熟悉。四是少數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未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未認真審核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資質和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未按規定開展工程質量安全檢查或檢查流于形式,未能發現現場明顯的質量安全隱患。五是部分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等主要監理人員未到崗履職或履職不到位,旁站監理記錄與施工進度不同步,平行檢驗記錄、監理通知單及公司、項目部開展工程質量安全檢查情況等監理檔案資料缺失。
(四)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方面。一是項目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方面,部分項目未針對項目特點在開工前進行質量策劃,未制定質量安全管理制度。二是混凝土結構外觀質量方面,部分項目混凝土結構局部存在蜂窩、孔洞、露筋、脹模、變形等質量缺陷未及時修補。三是監督抽測方面,抽測的13組鋼筋、1組墻體材料、2組鋼筋機械連接接頭、4組砂樣(天然砂、機制砂各2組)、3組防水卷材經檢測或復檢全部合格;少數項目混凝土強度抽測值低于設計要求,鋼筋保護層厚度抽測合格率低。四是模板和腳手架支撐體系施工不規范,部分項目模板支架缺少封頂桿和剪刀撐等桿件;少數項目外腳手架搭設與施工進度不同步。五是臨時用電不規范,部分項目用電設備未設置專用開關箱,同一個開關箱直接控制2臺及2臺以上用電設備。六是高處作業安全管理不規范,部分工程臨邊、洞口防護與施工進度不同步,樓層、樓梯、采光井等處臨邊防護局部缺失。七是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部分項目施工現場主要道路未硬化,建筑材料、構件、料具隨意堆放。
(五)建筑起重機械方面。一是少數起重設備主要受力構件變形,如某項目施工升降機21樓處標準節斜撐桿變形、5樓處標準節斜撐桿斷裂。二是少數項目起重設備安全管理不到位,如某項目塔式起重機駕駛室底部銹蝕嚴重,安拆人員證件過期,附墻裝置安裝前后未進行檢查驗收。三是少數項目群塔作業防碰撞專項方案缺失,交叉作業存在碰撞風險。四是少數監理單位對起重機械管理工作不重視,未能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履職,主要體現在未對設備進場核驗及設備安裝、頂升、使用過程安全進行監理,未對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有效監督,建筑工地內存在特種作業人員持假證等違規現象。
(六)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方面。部分項目未按住房城鄉建設部37號令及廣西實施細則對危大工程實施有效管理,危大工程公告牌缺失或公示內容不正確,未進行動態管理;未正確辨識現場危大工程,未編制對應的專項施工方案,或專項施工方案無針對性、審批手續不完善,或現場未按專項施工方案實施;現場危大工程公告牌、驗收牌和安全警示標志缺失;施工單位未對危大工程實施現場巡查,安全管理人員未對專項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督;少數監理單位危大工程專項巡視記錄和對關鍵部分和工序的旁站記錄等缺失。
(七)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方面。部分項目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不認真,未能正確識別危大工程,或未嚴格按規范和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存在施工前未編制深基坑、高支模、落地式卸料平臺、有限空間作業等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支撐腳手架拆除前將連墻件全部拆除、起重機械安全裝置失效等重大事故隱患。目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已整改消除并經當地監督機構現場復核通過。
(八)農民工工資支付方面。一是部分項目的建設單位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將人工費用足額撥付至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二是部分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未按規定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三是部分項目經理和勞資專管員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不熟悉。四是少數項目資料臺賬整理不規范,用工花名冊、勞務人員考勤表、農民工應發工資確認支付表、工資發放憑證等未按月、按班組整理歸類。五是少數項目農民工維權信息告示牌的參建單位管理人員信息、勞務人員月考勤表、農民工應發工資確認支付表和項目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等內容更新不及時。
三、處理意見
對本次檢查中發現質量安全等方面存在較多問題的項目,各檢查小組已發出停工整改建議書。請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加強典型問題的檢查力度,督促在建項目限期消除安全隱患,避免發生質量安全事故;各參建單位、項目部要對自有項目開展自查自糾,切實消除施工現場質量安全隱患。
?
?
?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2月19日
(此件刪減后發布)
?
文件下載:
關聯文件: